林曼昕住在霞飞路与福开森路交汇的诺曼底公寓,楔形布置的狭长楼身,黄色的骑楼,清水红砖墙。
五楼的一套公寓里,吊灯亮起,映出屋内摆设繁多而拥挤的英式家具,两副墨绿色的天鹅绒窗帘衬着孔雀蓝的墙面,显得几分清冷。
陈斯珩进了屋,看了一眼四周,说道:“这可不像是一个报务员能住得起的地方。”
“这房子是我一个朋友的。我住在这里,只是帮他守着房子罢了。”林曼昕说话间,从酒柜里拿出一瓶威士忌。
陈斯珩又说道:“能让你住着他的公寓,享用他的威士忌的人,想来不是一般的朋友。”
“你吃醋了?”林曼昕倒出一杯酒,递向陈斯珩。
“谢谢,我不喝酒。”
“是不喝酒,还是不喝我的酒?”林曼昕将那杯威士忌摆去他面前的茶几上。
陈斯珩低头看了一眼林曼昕放下的那杯酒,问道:“有什么分别吗?”
“当然有。”林曼昕脱去罩衫,在他的对面坐下来,一只手托着酒杯悬在面前,叠起一双腿,直叫旗袍的开叉露出宛如凝脂的一抹雪白,“如果只是不喝酒……”
陈斯珩的目光丝毫没有因此回避,却打断她的话,说道:“不打算谈正事了?我的时间可不多。”
“是我不能吸引你,还是你的风流本就是装出来的?”
陈斯珩一笑,“你以为的风流,不会就是像路边的野狗吧?”
“我是真有一点喜欢你了。”林曼昕抿着杯沿,琥珀色的酒液滑入唇间,她始终望着陈斯珩,见他并无心动的意思,于是又放下手里的酒杯,变得严肃起来,“说正事,如果纪公馆的警卫部署是你说的那样,那要进入纪公馆行刺,就至少需要一个受过特训的六人小组,分两组行动,还需要配备自动步枪和手枪,甚至需要用到手雷。如果天台上的保镖不止一个,又用的是步枪,且枪法好,那就没法确保在巡捕和76号的人赶到之前,他们能够完成刺杀并安全撤离。我们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陈斯珩说,“买通纪公馆的人下毒。”
“这也行不通,时间太紧,匆匆收买一个人,难保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