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就是今天。
这号百分百全新。
汤沅指尖一划,进入下一条热搜——
是关于小鲜肉洛纸前往孤儿院做义工的热搜。
汤沅有一搭没一搭地滑动屏幕,眼前略过一张照片。手指定在屏幕上,他把略过的内容重新拉回。
照片里的枯树下,男人身穿风衣,全副武装地遮掩面容,脸朝洛纸的方向。他放大图片,眉心轻锁,盯着照片上的男人,记忆像检索目录,一行一行地过。
但搜索词过于模糊,他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时渐挺直腰杆儿,从电脑显示屏后露出一双黑色眼眸,眼尾微挑。
刚刚还好好的,怎么才过一会儿功夫,小脸就皱巴巴地拧成一团了?
怪可爱的。
心里被挠得泛痒,时渐捞起保温杯,喝口水压压惊。
还是忍不住好奇小家伙在看什么。
于是,时渐轻手轻脚地拎着保温杯站到汤沅身后,双手撑住桌面,呈现出把人圈在怀里的姿势:“喝点水。”
汤沅走神走得厉害,时渐的声音从未离他这么近过。他猛地抬头,转身时不小心碰倒保温杯。
水洒一桌。
好在不是开水。
时渐无奈地躬下腰,从抽屉里拿出纸巾:“暖气耗水分,你该多喝点水的。”
“哦。”汤沅站在桌旁,闷闷地回应。
时渐失笑,从前犯了错,汤小沅也是这幅表情,脑袋低垂,然后纠结地扣指甲。
要是给这幅小表情配音的话,应该是这样——
你说得对,我都听着,下次改不改看情况。
“咔哒~”
时渐别在口袋的钢笔着地。
汤沅帮忙捡起,正要递给时渐又突然收回。
钢笔是黑色的,握在手里分量不轻,很有质感,笔帽上拉出一串看不懂的连笔的法文。
时渐擦完桌子,视线和汤沅碰了个正着。
“这支钢笔哪来的?”
时渐被他问得发懵,钢笔当然是买来的。
不等他回答,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