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家是查卷申请人,次日下午收到一份盖印抄件。来件共有三页:第一页是兵部旧案库的查找结果,第二页抄卷包封面与现存页码,第三页列历次盘库和借调记录。
曹嬷嬷先核文号。
兵部覆文所引的大理寺移文字号,与谢家此前收到的查卷回话相合;旧案库架号、乙字二十七号和“北境疫亡勘验”名称也与谢家移交目录一致。送件书吏在回执上落了时辰,沈照檀才开始看正文。
原卷找到了。
它仍在兵部旧案库登记的架位上,外包并未散失。卷包封面写着“勘验四纸”,下面依次列有页号一至四,承安七年入库时的旧印已经模糊,外层另有承安十年重封的库印。
可兵部这一次开包清点,只见三页。
第一页、第二页和第四页都在,第三页不见。装订方式不是成册穿线,而是四张散纸折叠后装入封包,因此没有断线、割根可供判断。封包内部也没有留下“第三页移作修补”或“另附他卷”的纸条。
太夫人看完,第一句话便是:“有人抽走了第三页?”
“还不能这样写。”沈照檀把第三张盘库记录推过去。
承安十年,旧案库曾因雨季返潮统一更换外包。那次盘库记录仍写“原件四纸,右角微潮”,经手库吏两人,重封后换了新印。其后五年,没有查到乙字二十七号单独出库或借调的登记。
表面看,第三页应当是在承安十年以后、这次开封以前消失。但盘库人当年是否真正逐页清点,还是照旧封面抄了“四纸”,现已无法从一句记录判断。也可能第三页在重包时粘进别卷、送去修补后未归,或更早便不在包内,只是盘库一直沿用旧数。
兵部覆文没有替任何一种可能作结论,只写“现存三纸,与封面旧数不符,待复核”。
沈照檀让青黛另起一页,把事实和解释分开。
事实栏只写四项:卷包存在;封面登记四页;现存一、二、四页;承安十年盘库仍登记四页,此后未见借调记录。
待查栏则写:承安十年是否逐页点数;第三页是否曾移出修补;同批重封卷包有无夹页;两名经手库吏的交接记录是否尚存。
“那第三页写的是什么?”青黛问。
兵部抄来的封面目录只标页号,没有逐页标题。大理寺现有的一页疫亡摘要也没有注明依据哪一页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