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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隔墙有眼》的平台”。

  品牌调性一旦立住,后面的事情就顺了——优质作者会主动投稿,投资方会重新评估平台价值,甚至连霸总赛道的流量也会因为平台整体品牌的提升而水涨船高。

  这是一箭三雕的事。

  前提是,这一炮必须炸。

  许琛从沙发上坐起来,拿过笔记本电脑,打开星火计划的投稿协议页面。

  协议的第十七条,他上个月亲自写的——“作者通过本平台提交的作品,默认授予平台方影视改编及制作权。作品经平台影视化开发并上线后,作者享有该作品影视内容净收益的15%作为持续分成,分成周期与作品在线周期同步。”

  百分之十五。

  这个数字在短剧行业里高得离谱。市面上大多数平台给原创作者的分成,要么是一次性买断——三千到一万不等,要么是象征性的百分之三到五的流水分成,还设了一堆扣减条款,实际到手的钱少得可怜。

  百分之十五的净收益分成,不设上限,不设期限。只要作品还在播,作者就有钱拿。

  这个条款在平台上线前的内部评审会上,被繁星的法务部门强烈反对过。法务总监的原话是——“许总,您这是在给平台的利润挖坟。”

  许琛当时回了一句话,法务总监就闭嘴了。

  “我要的不是利润,我要的是内容。”

  短剧行业的核心瓶颈,从来不是制作端,也不是分发端。是内容端。

  好故事太少了。

  而好故事从哪里来?从愿意认真写故事的人那里来。

  你把作者当成廉价劳动力,用三千块买断他的心血,他下次就不会再来。你给他一个能长期获益的分成机制,让他看到自己的故事被拍成短剧之后,每个月银行卡上多出来的那笔钱——他会再写十个、一百个。

  他还会带着他的朋友一起来。

  这就是飞轮效应。内容吸引用户,用户产生收益,收益回馈作者,作者产出更多内容。轮子转起来之后,速度只会越来越快。

  星火计划赚的不是作者的钱。星火计划赚的是热度。

  热度高了,制作转化率就上去了。制作转化率上去了,就会有资本方主动找上门来投资。到了那个阶段,平台的盈利模式就从“卖内容”变成了“卖流量”和“卖制作能力”——这两样东西的利润率,比压榨作者那点稿费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但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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