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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杀死自己的力量源于「同谐」——但那终究只是下策。”

换个说法就是:如果流萤不上钩,他就直接引爆整个阿斯德纳星系,谁也别想好过。

星期日终于压不住怒火,声音微微发颤:“您该知道,我不会认同。”

这一刻,他与歌斐木彻底撕破了脸。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退让,换来的竟是这种结果。

歌斐木是真的把他和妹妹当成了用完就丢的工具。

第四律令看着他,叹息一声:“为时已晚,孩子。指针已然落于子夜,抬起头来,目视群星——知道它们因何而残忍吗?其原因,将是最后一道「律令」。以此,我等将一切交于你手。”

星期日目光如炬。

不。他不认同。

歌斐木不是想要「秩序」降临吗?他偏不。他要创造一条属于自己的命途,用自己的理念登神。

下一秒,第四律令开始念诵他的律令内容:“因众星属于所有人,也便从未属于任何人。若你爱着所有人,便是不爱任何人。”

他的身体开始从边缘消散,像被风吹散的灰。他看着星期日,眼中满是期盼:“我们言尽于此。动手吧,孩子。橡木家系的十万七千三百三十六道灵魂,已梦见这一刻太多次了……开幕的时刻近了。去吧,窃夺「同谐」的权柄,揭晓你的报应。”

星期日缓缓勾起一个假笑:“「秩序」的道路,我将如您所愿,行至尽头。但您的律令,我已不能认同。若我成为了天空中唯一的星,即便从不属于任何,也绝无残忍可言。”

第四律令瞪大了眼睛,却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身形正在飞速消散,只能眼睁睁看着星期日抬起双臂,一字一句地宣告:

“众星残忍,只因他们从未将热力分予万众,只为自身熊熊燃烧。”

“天无二日。如有必要,我会出手将太阳击落。”

“又岂会容许众星,于白昼之中放光?”

“乐园终将造就,不在子夜,而在「正午」。神主日最初,也是唯一的律令,由我亲启——”

紧接着,星期日——不,从这一刻起,该称他为神主日——颁布了他的第一道太初律令:

“我将飞上高空,变作天上的太阳。万众在我的光芒中热烈生长,而一切罪恶将无所遁形。”

“我将飞上高空,变作天上的太阳。万众在我的光芒中热烈生长,而一切罪恶将无所遁形。”

第四律令的残响微微叹道:“也好,孩子……放手而为吧。或许,我也并非选无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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