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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胡同。

  天还没大亮,

  郑娟悄悄推开家门,脸上蒙着厚厚的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她怕被街道的人认出来,特意起了大早。手里用纸包着四根刚串好的糖葫芦,是特意带给周秉昆母子的,脚步轻快地往光字片方向走。

  之所以走这么早,除了担心被街道人看到,还有一点,是周秉昆说今天要来接他。

  看他的样子一定会来。

  光字片到太平胡同往返八九里地,郑娟不想让周秉昆折腾。

  早点到周家,周秉昆就不用来了。

  她对这条路熟得很,去年夏天卖冰棍时,几乎天天走。

  穿过太平胡同,走过那条长着白杨树的街,再拐进一条窄巷,就能到光字片了。

  走得急,身上渐渐热起来,额头沁出细汗,她把围巾往下拉了拉,露出半张脸,深喘了几口粗气,又加快了脚步。

  刚进窄巷没几步,迎面忽然走来两个男人——一个穿黄棉袄,头发乱糟糟的;一个穿不合身的呢子大衣,身形消瘦。

  郑娟心里一紧,下意识把围巾往上拉,遮住大半张脸,低着头想快点走过去。

  两人与她擦肩而过,她松了口气,正想快走离开,身后却突然传来冰冷的声音:

  “你给我站住!手里拿的什么东西?”

  穿呢子大衣的男人喊了一句。

  郑娟心头一慌,知道遇上坏人了,撒腿就往巷口跑。

  可穿黄棉袄的男人跑得极快,三步就追上她,从她身后伸手,一把抓住围巾,狠狠一扯,围巾掉在地上,露出了脸。

  “哟,小妞长得挺俊啊。”

  黄棉袄男人盯着郑娟的脸,眼睛一下就直了。本想抢些东西,看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忘了抢东西这个事,伸手就往她脸上摸。

  “你们走开!再不走我就喊人了!”郑娟知道遇到了坏人,急忙躲开他的手,声音里带着颤抖。

  “喊啊,这巷子背街巷子,没有人走,谁能听见?你这么好看,陪哥乐呵乐呵。”

  黄棉袄男人坏笑着,像饿狼似的扑过来,一把抱住她,张嘴就要亲。

  郑娟拼命把他推开,可她的反抗更加激起了对方的兽欲——黄棉袄反手给了她一个耳光,“啪”的一声,打得她耳朵嗡嗡响。薅住她的头发,头伸了过来,要亲郑娟的嘴。

  穿呢子大衣的男人则站在一旁,慢悠悠掏出烟点燃,像看笑话似的看着这一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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