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她爸给她定了一门亲事,嫁到隔壁村的村长家,给村长家的儿子当老婆。
那个男人前头已经死了两个老婆了,村里人都说是被他打死的,喝完酒就打,打完就往死里打,两个老婆都没熬过三年。
她爸妈不是不知道这些事,但他们不在乎,因为村长家出的彩礼高。
春妮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
“要么跑,要么死。我不想死,所以就跑了。”
在一个夏天的深夜,她趁着全家都睡熟了,翻墙跑了出去。
她不敢走大路,怕被抓回去,就沿着山路一直走,白天躲在树林里睡觉,晚上借着月光赶路。
她不敢停下来,因为她知道,一旦停下来,可能就再也没有勇气继续走了。
饿了就摘野果子吃,渴了就喝溪水。
她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三天三夜,还是更久,脚磨破了,鞋子走烂了,最后终于看到了公路。
“我当时都想好了,就算饿死在路上,被山里的野兽吃了,我也绝对不回去。”
任红豆没有说什么同情的话,只是又给她夹了一块狮子头。
“我走了之后,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招娣,不现在应该叫安宁了。”
春妮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安宁,
“那丫头从小就瘦,在家里又吃不饱,我走之前还能偷偷给她藏点吃的,我走了之后,她肯定又要饿肚子了。”
她顿了顿,然后笑了,
“不过现在好了,她也出来了。”
饭吃到最后,任红豆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到春妮面前。
名片上面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她送外卖的时候,曾经路过一栋写字楼,那栋楼的大门口就挂着这个名字的招牌。
春妮接过名片,看清上面的名字后,手微微抖了一下,
“这......这是......”
“如果你想换工作,可以打这个电话。就说是我介绍的,他们会给你安排合适的岗位。”
春妮低头看着那张名片,眼眶有些发红,将名片小心翼翼地收进了帆布包最里层的口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