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内未检出精液。阴道有撕裂伤。这两件事放在一起,不是矛盾的,但也不是理所当然的。
他在脑子里把逻辑线重新拉了一遍。那几本自学过的刑侦教材里讲过强奸案中精液阴性的几种可能性——嫌疑人使用了避孕套;
嫌疑人没有完成射精;嫌疑人事后清理过现场;或者——嫌疑人根本没有实施性侵。起诉书的定性是“酒后强奸杀人”。
一个喝醉了酒的大学生,酒后乱性,冲动强奸——这种案子的典型特征是什么?是混乱、失控、无计划。
一个处于这种状态的人,会记得用避孕套吗?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不在受害者体内射精吗?会在杀人之后冷静到足以清理现场吗?
可能性不大。
但尸检报告上写得很清楚——阴道有撕裂伤。撕裂伤。不是轻微的擦伤,不是表浅的挫伤,是撕裂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