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懿指洛水为誓,能够让政敌曹爽相信,也是因为他早年一直都是大魏忠臣的形象,把人情币积攒到了高平陵之变,才会有那么好的效果啊!
而此刻,结义给齐兵们提供的就是正面意义的加持。
原本士兵们随军征战的初衷就是抢钱抢粮抢娘们儿,好听的说法便是为国建勋、封妻荫子,加上国家军法,足以压制被抓壮丁的新兵,用抄家灭族的更大恐惧压制他们对个人生死的小小恐惧。
如今在战场上的齐兵,则多数是欲建勋报国、改命显贵的强悍军士,不仅有国家大义和至尊的荣赏作为诱惑,还有着侍奉圣王的宗教信仰,在死亡之前都不会觉得自己死亡,甚至愚昧地觉得自己死亡以后会升入佛国,永世享乐,某种意义上都算是幸福的死去了;
死亡的恐惧在这狂热的氛围下不值一提,加上结义兄弟身死,迂直的士兵们不会去考虑“是至尊让我们出战才遇见周军,从而必杀”这种文人才会思考的弯弯绕绕的本质逻辑,他们只能看见:
周军不仅不投降,还胆敢向我军还击!
不仅还击,还杀了我的兄弟!
我要报仇!报仇!
“……报仇啊!!!”
怀定双目赤红,把刀衔在口中,为了更快爬上城墙,他甚至抓着上方同袍的衣领,如飞天猴一般迅速往上窜。
也许这就是他真正的性格,勇敢、仗义、悍不畏死,也可能在潜意识中,他计算好了一切的利益:兄弟死亡后,他勇于报仇,必为军士们喜爱,上官也会赏识,连他一起拔擢;哪怕自己在这死了,圣明的至尊为了千金买马骨,也会厚加抚恤,让自己的宗族和妻子衣食无忧……
也许他什么都没想,只是单纯地想要杀敌而已,也许是作为一个男人、雄性,在血色的猎场中感受自身存在的价值,作为生命而拥抱死亡的浪漫;
正如他和女人一同创造出生命的喜悦,一生之中,唯有此时此刻,他才感知到了同样分量的生命意义,而仪式则是献出生命,回归野性。
无论是什么,最终都让他化作一名狂暴的士兵,疯狂爬行,他的行动震颤了竹梯,有如大地裂变,让同一梯上的男人们为之侧目;最前的齐军同袍感知到了他的意志,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