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她给溜了。
这在她不常发生,但也不是没有过。如她所言,她就是我的阴暗面,脾气比我更臭,而且更没耐心,尤其在我陷入纠结的时候。
说不定我真的是个烦人的鼻涕精,连自己的分裂人格都忍不了我。
“这不是还有爱莎呢吗?”
有个屁……真会推卸责任。
忽然,我感觉皮肤痒痒的,原来是几滴眼泪仍挂在脸颊上。我低下头悄悄擦掉,继而瞥见刚刚用过的汤匙。它被我丢弃在蓝黑色条纹的地毯上,先前挂在上面的黄色冰激凌已经尽数融化,汁液渗进地毯的毛发中,只剩了些发黑的蛋糕屑挂在汤匙边缘。
我望着它,看冰冷的金属倒映出泥黄色的灯光。越看,我越觉得那东西像是被肮脏的汽车轮胎碾过。至于那轮胎曾经去过哪里,沾上过什么脏东西,我根本不想知道。
是继续把它留在那里呢,还是叫龙仔来换把新的?叫龙仔吧。毕竟,盘子里还剩下半块布朗尼,上面还新加了一味佐料:我的眼泪。或许我该花时间尝尝这块蛋糕,说不定眼泪的苦涩更能凸显蛋糕的甘甜。又或许我该叫龙仔把蛋糕打个包,捧着它坐上渡边的车一路开去机场,找个不那么硬的座位坐下,等着大叔从到达大厅走出来。如果那时他在笑(他肯定在笑),我就会亲手把这玩意儿糊在他的脸上。
当然,在那之前要记得把铸铁盘子撤掉。
“余小姐?”
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三个字说的干干巴巴,磕磕绊绊。
起先我没以为是在叫我,直至我抬起头,才发现佐佐木翔太站在我旁边。右手捏着一只新汤匙。
“佐佐木君?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我想你可能需要只新的,”他切换成日语,“就擅自去吧台取来了。”
说完,那只捏着匙柄的手试着朝我伸过来。
“……谢谢。”
我有点诧异,但还是接过汤匙,放在木质托盘上。再次抬起眼睛。
他的衣着变了。先前不合身的西装皮鞋换成了清爽的九分裤、工装鞋和短风衣,头发似乎也被精心的用手指抚弄的蓬蓬松松。这副打扮和他的脸很配,乍看就像新宿牛郎广告版上被挤在边缘的那些男人。
我不知道他在桌子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