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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篮球是我挑战身体极限的方式。」

记者问:「橄榄球才是美国第一大运动,你要挑战极限为什么不考虑这项运动呢?」

肖途说:「我刚说过,我只做自己喜欢的事。我连橄榄球的规则都不懂,也不喜欢戴著头盔、护具运动。如果超级碗邀请我去唱歌表演,我倒是很有兴趣,因为超级碗最热闹,万众瞩目。」

如果肖途顶著NBA巨星的光环去超级碗演出,噱头太足了。虽然他也是歌星,但看起来就像是个去砸场子的。

他得优秀到什么程度,才会获得官方邀请?

记者问:「很多人拿你和麦可—杰克逊做比较,认为你现在更优秀,你怎么看?」

肖途摇了摇头,微笑道:「我觉得这个评价过誉了。在我看来歌坛和体坛不同,这不是比赛,没有必要分个高下。我很喜欢麦可的音乐,是听他的歌长大的,我不认为自己更优秀,只感觉自己从他的身上汲取了许多灵感。」

记者问:「你心目中最好的歌手是谁?」

「麦可、埃尔顿—约翰都是我很喜欢的前辈。女歌手我喜欢麦当娜、惠特妮—休斯顿,当然还有玛丽亚—凯莉。这个时代不会阻止你自己闪耀,但你也覆盖不了任何人的光辉。」

新闻一出,肖途的歌迷数量更多了。

在歌坛他没那么狂妄,态度谦虚,和在NBA不同。在篮球比赛中,他的好胜心惊人,谁也不服。

MJ也评价过肖途,认为他是天才。

许多人这样认为,因为肖途做的事情太多了,跨界都能成功。

森林狼队此时又有补强,签了一个大个子,身高211CM,体重109公斤的白人中锋格雷格—福斯特。

福斯特主要是便宜没人要,1990年的次轮8号秀,进联盟后伤病不断出勤率低。他上赛季只为雄鹿打了3场比赛就重伤,麦克海尔决定签下他。

森林狼在自由市场里挖不到优秀的内线球员,只能靠数量取胜。中锋位置有三个大个子,分享出场时间来对抗其他球队的明星。

麦克海尔的建队思路是对的,森林狼并不需要很多后卫球员,肖途出场时间很长。

肖途在洛杉矶一直待到了9月末,然后飞往了明尼阿波利斯。

NBA新赛季快要开始了,肖途要做一些准备。他在洛杉矶每天也花一个小时练习中投,找感觉。

肖途先和经理麦克海尔、主教练拉里—伯德见面吃饭,聊了新赛季的事。

大家聊得比较愉快,肖途发现就像麦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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