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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和侍卫。段蓝以镇南王的身份列席旁听,荆戈作为人证站在堂下,段葆——不,荆安——也来了,他站在荆戈身后,神色平静。

段真相被带上公堂时,步履蹒跚,但神色坦然。他跪在堂下,将十八年前的事从头至尾供述了一遍——赌债、蒙面人、少冲剑、守殿禁卫的死、荆戈替他背锅。他说得断断续续,偶尔需要停下来喘口气,但没有一句推脱,没有一句狡辩。

陈雨辰听完供词,又传了荆戈的证词。荆戈的叙述与段真相的供述基本吻合,只在细节上略有出入——荆戈说那夜的蒙面人使的不是一阳指,而是某种模仿一阳指的外门功夫。但段真相坚持说自己用的是少冲剑,并当场演示了一招。一阳指是大理段氏嫡系独有的武功,招式、劲力、剑气走向,外人无法仿冒。陈雨辰虽不精通武学,但段蓝在场,一眼便认出那一招确实是纯正的少冲剑,绝非外门功夫所能模仿。

荆戈沉默了。他看了段真相一眼,目光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怨恨,是某种被压抑了十八年、此刻终于释然的复杂。他哑着嗓子说:“也许我看错了。十八年了,我记不太清了。”

陈雨辰没有追问。他听出来了,荆戈不是真的记不清,是不想再追究了。一个被冤枉了十八年的老兵,站在公堂上替冤枉他的人找台阶下。这种度量,比任何口供都更有分量。

审了整整一天,陈雨辰将案卷整理完毕,择日呈报御前。退堂前,他在案卷上写下了御史台的初步意见——按大理律,段真相犯有三罪:杀人罪,按律当斩;渎职罪,身为禁卫军副统领,监守自盗,罪加一等;包庇罪,十八年隐匿不报,欺君罔上。三罪并罚,拟处斩监候。

这份意见送到王府时,段郎正在书房里和段蓝、荆安说话。他看完案卷,沉默了很久。

“父王,陈雨辰的判决是不是太重了?”段蓝看着段郎的脸色,小心地问。

段郎没有直接回答。他放下案卷,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是苍山雪芽,微苦回甘。他放下茶碗,缓缓开口:“陈雨辰没有错。按律,段真相确实该斩。但律法是死的,人心是活的。段真相同为段氏宗亲、当今皇上的叔叔,如果公开处斩,势必影响大理段氏皇族血统的威严和纯正。他回来,不是为了找死——是为了还债。杀了他,债就还清了吗?荆戈等了十八年的公道,不是用一颗人头能换来的。”

段蓝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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