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2号,我记得是这一天,那时候,街上的路灯都很少。
李超和那女的走了半个小时,我们发现他们去的地方刚好就在我租的房子附近。
李超是送那女的回家,到了十字路口的时候,那女的没让李超送了,可能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她和李超分开的时候,我和蒋黑娃本来是打算找李超的麻烦。
可是,不知道怎么的,我们、我们鬼使神差的跟上那个女的,等那女的走过十字路口,从红光巷进去的时候,我和蒋黑娃追上去,就把她拦住了。
我们看见巷子里没人,时间也很晚了。
于是,蒋黑娃捂住她的嘴,抱著她的上半身,我抱著她的两只腿。
我就住在红光巷的后面,我们抬著那个女的,从墙外面的消防梯上去,回到了我租的房子。
进屋之后,蒋黑娃就喊我拿毛巾和绳子,把这女的嘴给堵住,用绳子给绑起来。
那女的挣扎,还大声喊叫,蒋黑娃就打了她,而且还扒掉她的衣服,我们……我们对那女的做了不好的事情……」
纸张里的内容就写到了这里,杨锦文看完后,抬起脸来,注视著方强。
冯小菜也望向他,他垂下头,盯著档案里、他妹妹的照片,眼泪往下流,流到了桌面上。
冯小菜嫌恶地问道:「你还好意思哭?」
杨锦文向小菜摆摆手:「方强,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强抬起手,用手背抹了抹眼泪,然后拿起桌上的原子笔。
杨锦文将之前写好的内容撕下来,再将空白的纸张,递在他的手边。
方强紧紧握著笔,继续埋头写,这次只写了二十分钟,他停下了笔。
杨锦文将纸张拿在眼前,冯小菜凑过身来,狱警也来到了杨锦文的身边,三个人一起看著上面的内容。
「……那天半夜,蒋黑娃给那个女的说,让她不要报警,如果报警,就杀了她,那女的答应了。
蒋黑娃又给我说,他送这个女的走,叫我不要声张。
第二天,我不放心,因为我当初进少管所就是因为犯下了这个事情,如果被警察抓住,我就会进监狱。
少管所里,那些人欺负我,看不起我,如果我被关进监狱,那就完了。
于是我就打电话给冯跃,除了陈浩和蒋黑娃,他和我们关系最好,我给他说,我和蒋黑娃想要去云省找他,其实就是想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