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大
中
小
关灯
返回目录 阅读足迹 更多章节
第(3/3)页
后,战士达维十分谨慎的举起自己的盾牌,朝漆黑的地道走了过去,尽管地道里有些蜡烛,但他的视力仍然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人类毕竟不是适合在黑暗中生存的种族。
    “剑士,你跟在战士达维的身后,然后是华美斯,我,还有猎手约翰,戟兵和小白断后。”
    李维斯飞快的调整了一下众人的位置,长兵器在这样的环境下并不适合作战,但华美斯是个例外,她比戟兵要灵活得多,也要聪明得多了,之前当戟兵还在傻乎乎的砍僵尸的时候,华美斯已经把那头精英食尸鬼挡在了门里面。
    顺着黑漆漆的地道走了几十米,前面忽然传来了朦胧的光芒,一个还算开阔的地下室映入眼帘。
    没等李维斯看清楚里面的环境,一连串骨骼响动的“咔咔”声已经传了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战士达维已经率先遭到了攻击,他立刻挥舞着长剑展开反击,同时也不忘给李维斯发出警示:“大人,是骷髅兵!”
    “数量有多少?”
    “大概有三十几头!”
    “好,先守住门口,等待我们的支援。”一边说着,李维斯一边收起了自己的弓箭,转而拿出了自己好久没用过的短剑。
    虽然和僵尸同属于不死族的1阶兵,但骷髅兵和僵尸却是两个极端,相比笨重的僵尸,骷髅兵攻击力要更高一些,移动速度和攻击速度也要高上不少,毕竟它们已经没有了肥肉的拖累。
    而且骷髅兵有一个叫做疏松骨质的技能,在遭遇箭矢类攻击的时候,将会有20的几率直接从它们骨骼缝隙之间传过去,它们将会完全无视此次攻击,完全称得上是弓箭克星。
    这就导致了不死族玩家更喜欢带骷髅兵参加战斗,在刷怪升级的时候也要更快一些。
    当然了,这仍然不能改变它们是炮灰兵种的事实,稍微遇到点硬仗,皮薄的骷髅兵会成片成片的倒下。
第(3/3)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都在看:我只想学习,怎么就电竞封神了星子落在旧书脊上从趋吉避凶开始顺势成神辛酉政变翻盘,我成晚清权臣你写的小说,给我惹了不少麻烦呢丰腴媳妇不作了,糙汉打脸真香了开局盛宴,从蜥蜴吃成铸星龙王恶毒贵妃又又作死,弹幕教她躺赢相亲走错坟,女鬼大佬成了自己人穿越星际后我靠亲和力暴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