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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钧说做就做。
    第二天刚好休沐,不用去私塾,他便花了大半天功夫,将老宅另一边整理了出来,在角落处用碎石堆出来一个简陋的猪圈。
    又趁着集市还未散,去抱了两头猪回来。
    一头小公猪,一头小母猪。
    两只小猪刚出生一个来月,粉红色的,小小一只,一进到猪圈里,就躲在角落里好奇地观察这个新家,半点不怕生的样子。
    温蔷好奇来看,逗了逗两只小猪,托腮迟疑起来:“看起来很可爱啊,我们以后要吃了它吗?”
    温钧正在干活,闻言眉角抽了抽,无奈道:“二姐,你对它们最好不要有什么感情。”
    女孩子就是容易心软,可是真的投入感情了,将来杀猪吃肉的时候岂不是要自我打脸?
    温钧告诫了一句,继续去做其他的事情。
    温蔷抿紧了唇,看着小猪半天,发现温钧还在整理东西,恋恋不舍地站起来,不再去看两头小猪,跟着温钧一起帮忙。
    她亲力亲为,很多小事抢着做。
    温钧后知后觉地发现,温蔷好像误会了什么。
    她似乎以为这两头猪是为了她而养的?
    那可就闹了一个误会。
    温钧养猪,是因为昨日温蔷和温常氏的对话,让他想起来自己穿的是一本。
    里,女主以经商天赋获得男主的青眼,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情节是:元鸿二十五年夏,荆楚郡发生猪瘟,作为提供猪肉的大郡城,迫不得已扑杀了几十万头猪,导致猪肉价格不断上涨。
    次年,猪肉价格到达了一个寻常百姓吃不起的程度。
    女主有先见之明,从男主口中得知猪瘟的消息后,就提前让手下人建了庄子养猪,刚好在猪肉价格最贵的时期卖出,获得大笔进益。
    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而女主敢于在发生猪瘟的情况下养猪,是因为她懂得现代的一些消毒手段。
    温钧也懂啊,他懂得的东西比女主还多。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在这笔生意里插一手?
    这两头小猪就是温钧的实验品,先将两只小猪养上个把月,确定计划可行,到时候他会趁着猪肉的价格还没有涨到最离谱的时机前,大批量购入猪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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