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久已思归天界,
“人世间有什么消息?
我的茅屋有什么变化?
我的儿子梦里是否安宁?”
对于亚瑟来说,这便是他怨愤幽深的表情。
而在他止不住大声抱怨的时候,在他身后腿都蹲麻了的红魔鬼则忍不住开口道:“该死!这本小说实在精彩!”
紧接着,他又扭头朝丁尼生的座位看去,只可惜,这位不列颠诗坛的后起之秀也好不到哪里去。
对此,红魔鬼不想多言,他只是往沙发一瘫,轻松写意的开始复诵起了《红与黑》的章节。
沙发上的红魔鬼打着哈欠说道:“亚瑟,何必呢,难道你现在还有心情去关心别人吗?”
来自炼狱的一个恶鬼。
“于连,一个木匠的儿子,一心希望出人头地,但却无奈从军无门,最终选择了教会的道路。机缘巧合之下被市长看中,成了家庭教师,再之后做了侯爵的秘书,从而一路飞黄腾达,但是最后却……呵呵……”
亚瑟闻言笑着说道:“挫折都只是暂时的,不过这篇诗歌居然能把你这样有水平的诗人都打动了,看来它确实是很有水平的。”
从公正的角度来说,大仲马认为迄今为止他还没有创作出任何一本能够与《红与黑》相媲美的作品。
虽然阿加雷斯没有专门分析某个人类的兴趣,但是与亚瑟相处了这么久,他还是能从亚瑟的眉眼之间看出自己的这位小客户很不高兴、很不开心。
红魔鬼说到这里,便没有继续说下去了。
红魔鬼品味着这段对于《红与黑》主人公于连的描写,就像是想起了什么陈年旧事,他津津乐道的呲着尖牙笑道。
不过和大仲马比起来,丁尼生的情况显然更糟。
这样的感情直接冲垮了近一年来他因创作《基督山伯爵》而建立起的骄傲心理防线。
为了表达自己对这部作品的喜爱,记忆力颇强的阿加雷斯甚至复诵起了小说中的章节:“他的两颊红红的,低头看着地。小伙子有十八九岁,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鼻子挺尖,两只眼睛又大又黑,沉静的时候,显得深思好学,热情似火,此刻却是一副怨愤幽深的表情。”
咔哒。
甚至于,他对这本《红与黑》的喜爱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