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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狗妖已经变成一只普通的狗,那两个花妖也不成气候,黑林村的村民就算出村也不会遇到危险。李朝歌思及此,没有再回去找那些小妖的麻烦,而是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路一路平静,李朝歌跋涉了四天,终于走出黑森林的地界,看到了外面明晃晃的阳光。

    李朝歌不由回身,长久注视着黑森林。森林中静悄悄的,即便是晌午,林子里也不见天日,只有星星点点的光斑漏到草地上。外面的世界温暖明亮,森林里静谧无声,对比如此鲜明,几乎让李朝歌怀疑这一切是梦。

    横穿黑森林是梦,遇到黑狗妖是梦,见到十二岁的仙人,也是梦。

    可是李朝歌摸上箭囊,里面的空位告诉她并不是。她真的离开了从小长大的山村,也见到了那位仙人。

    李朝歌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般,最后看了黑森林一眼,毅然决然转身,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她的路,在前方。

    ·

    南林镇背靠山林,面前环水,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近一带最繁华的城镇。南来北往的商人,或者想去黑森林里碰运气的侠客,都在南林镇落脚。

    白千鹤坐在酒楼上,手里端着烧春酒,另一只手放在在膝上,怡然随着琵琶打拍子。他一天前从黑森林中出来,之后立刻叫了最好的房间,在房里闷头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现在,白千鹤换了干净的衣服,叫了一桌好酒好肉,还有美娇娘弹琵琶助兴,白千鹤才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他靠在栏杆上,懒散望着楼下,心道这才是人过的生活。孬种就孬种吧,黑森林这种鬼地方,不闯也罢。

    白千鹤成名已久,四海为家,素来没个正行。前不久他和人打赌,要独闯黑森林,赢了的话对方给他一大笔酒钱。白千鹤本来想着,人生在世就要快意恩仇,为了好酒好钱,豁出这条命又何妨?但是他去黑森林里走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还是命更重要,那笔钱不要也罢。

    但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白千鹤正坐在酒楼上惆怅,忽然眼神一凝,注意到一个女子从楼下走过。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连忙挥手:“小妹妹,小妹妹!对,就是我。”

    李朝歌听到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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