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没有办法,当时也只好先忍下这口恶气。
于是出于报复心理,在看到丁家因为暴雨被迫迁走了祖先坟墓后,他们便趁机以修建土地庙的名义,占据了丁家祖坟所在的土地。
不但如此,经过二十多年后,郭家眼看记得当年事情的官员们都不在了,干脆决定彻底霸占下这块地皮,将属于他们“郭家”的“贞洁牌坊”取代丁老太的那一块,来宣告他们郭家的最终胜利。
丁老爷咽不下这口气,听说巡按御史驾到,于是派家丁前来告状。这才有了后面这一串的纷纷扰扰和被翻出来的陈年旧案。
不过谁又能猜到,这两家斗了这么多年,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同归于尽”。
丁家和郭家,最后都放弃了经营了百年的家业,离开了歙县。
小郎舅这次下手可是半点都没有留情,这两家老爷是逼-奸傻女和儿媳的首犯,自然是必死无疑的。
连带着那个胖婶也被告了一个合谋之罪,流放三千里,不得赎铜。
知县和知府两个,因为对人口失察和与当地士绅勾结不清,收受贿赂的罪名被双双革职,也被押解入京,正在路上。
等待他们的不是刑部大牢,就是锦衣卫诏狱,总归也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了。
如果说这一切的处置还算合情合理的话,那万达接下来的举动应该完全就是出于他个人的决定了。
他强迫丁老爷将“小野种”认了回去,和丁老爷其他的儿子们平分家产。
改名为“丁野”的“小野种”从一个连人话都不怎么会说的野人,摇身一变成为了腰缠万贯的富商之子。
在知道丁老爷做下如此龌龊的事情后,他的另外几个儿子压根就不想认他这个爹,纷纷表示要与他断绝关系。
丁家从此搬离歙县这个地方,免得子孙后代都无法抬头做人。
至于焦氏女,她作为郭家唯一的儿媳,在公公犯事后,成为了郭家唯一的女主人。
如果说在丈夫死后,焦氏女对郭家还有一点点的留恋之情的话,那么现在则是彻底失望了。
她将郭家的家人彻底遣散,房屋变卖,生意断绝,田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