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会虽然是个不信神佛的粗人,但也知道自己身为锦衣卫,早就满手杀孽,唯恐玷污了清静之地。故而在慈悲庵那边租了将近三年的房子,至今都没踏足过庵堂内半步。
压根谈不上忌讳。
“啊,我这下明白了……”
万达恍然大悟。
说到底,朝廷给的工资太低了,高会租房不易,只能去郊区。
同时也心下恻然。
难怪自己休沐的日子,时不时还看到高会在城内当值。
照理说作为他的随扈,高会的作息和自己应该是同步的。
北镇抚司可没有“加班费”一说。他之所以那么勤奋,休沐日还去上值,就是为了那两顿免费“工作餐”吧。
“你们两个刚才出去,看到了什么了”
杨休羡问道。
他和高会接触的时间不多,但是知道他为人虽然耿直,在业务上却半点不差。刚才他和邓翔两人去了那么久,必然是发现了什么蹊跷。
而且以高会的酒量,不至于一杯就喝成那个样子,刚才显然是在装醉。
高会深深吸了口气,望向杨休羡。
“属下看到了一位‘故人’。”
“故人?”
万达不解。
高会这样的人,在烟花之地也会有朋友?他又不是邓总旗……
刚才踏进胡同口,有好几个大姐对着邓总旗狂抛眉眼,邓总旗笑的风流又老练,一看就是常来的。
就是不知道他那住到大兴县去的娘子知不知道。
“前年年初,曾经有一位大嫂带着一个小女孩,租在我住的房子的隔壁……”
高会皱起他浓浓的两根眉毛,忧虑地说道。
前年春天的时候,一对从河南开封来北京投亲的母女,住到了高会所在的那个小四合院里。
这个小四合院,可能是慈悲庵名下最破旧的一栋房子了。房价虽然很低,但是四面透风,雨天又会漏水,很不适合居住。
高会倒是无所谓,他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都泡在锦衣卫衙门里,极少在家。这个地方对他来说,就是晚上来睡个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