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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灵身为御兽门中的高手,自然对兽性非常的了解:“大叔,我想你杀死的那只野狼,极有可能是狼王的配偶或是子女。      野狼如果不是有狼王指使,是绝对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领地,下山攻击人类的。”      赵满山一脸的愁容:“我也想到这点,可是杀都杀了,就算我把尸体交出去,这些狼就能退走吗?”      百灵问:“大叔,你打死的那只狼在哪儿?”      “在偏屋。”赵满山挑着油灯,带着百灵和方扬到了旁边的一间厢房。里面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兽皮和腊肉。      正中的地面上铺着块破旧的毡布,一只银色的野狼,半边身子被打烂,放在那里。      百灵仔细的辨认:“这是一只成年母狼,毛色均匀,身体健壮,营养良好,应该就是狼王的配偶。      大叔,你当了这么多年护林员,还能分不清这个吗?有头狼的狼群,可是相当难缠的。”      赵满山郁闷地说:“丫头,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吗?要知道老汉当年可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好的猎手!      看到那两张最大的狼皮了吗?那就是我年轻的时候,亲手解决掉的!哪个猎户没杀过狼?      只是一般来说,一个狼群,也就七匹狼左右,再大一些的,三四十只,都极为罕见。      我是老了,可是有枪,有子弹,就算是来五十只狼,也一样可以让他们有来无回!但是这一次,竟然有三四百十狼!      而且这些狼非常的精明,冲了两次被我打死几只之后,便只在房子的四周游走,根本不靠近!我想,这次,遇到的是真正的狼王!”      百灵看了看墙面上挂的狼皮:“大叔,你打的这两只,应该是头狼。就像你说的一样,头狼和狼王,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据我所知,能成为狼王,除了身体强壮之外,还要非常的睿智。不要以为这个字只能用在人身上,在动物的身上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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