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的智商果然超高,虑事总是比她周到。凌珑发现,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了。
莫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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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出发之时,容天赶车,凌珑陪坐在一旁,小黑兴奋地在他们俩的肩膀上飞来跳去。
莫桀带着小喵骑马,满脸的不痛快。
“这只猫已经不小了,该让它学着自己走路。你们谁见着豹子骑马的?”莫桀开始抗议。
凌珑撇嘴,反驳道:“小喵出生才三个多月,它还是个孩子!”
小喵顿时很配合地叫唤了一声,奶声奶气。
莫桀:“……”
由于小喵曾经饱餐过木蓕,这让它的体力和体型都远远优秀于同样年纪的幼豹,而且它目光犀利,动作快如闪电,隐隐绽露出猫科动物猎捕的天性。
凌珑只所以带着小喵一起行动,只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这一去什么时候才能重新跟它团聚。
她很喜欢这只自己亲手救下的幼豹,希望它能健康的成长,而不是被养成一只宠物。
假如由侍婢们来伺养它,每日好吃好喝的供应着,顶多带它出去放放风,磨磨爪,它可能就被养废了。
凌珑带着小喵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而不是一时心血来潮。
也许这一路艰难险阻,但有磨砺有成爱上书屋习一起成长。
小喵十分聪明,能听懂凌珑说的绝大多数话,也有着猫科动物天生的软萌,喜欢邀宠卖乖,很是惹人喜欢。
时间久了,连莫桀都会爱怜地帮它顺顺毛。
随着时间流逝,最后一丝光亮也被黑暗吞没,他们彻底游走在黑夜的山路上。
荒山、野林、四周虫鸣啁啾,一种阴森的气氛弥漫开来。
但凌珑一点儿都不害怕。
有容天和莫桀有两位美男相伴,再阴森可怕的地方也去过,没什么可怕的。
凌珑还真把这次行动当成了一次旅行,心情非常的轻松愉悦。
她这具身体天生夜眼,一路观赏着夜景,不时跟容大神搭几句话,再逗